根据国际足联《足球竞赛规则》第12条,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用手控制球后,必须在6秒内将球发出。这一规定旨在防止拖延比赛节奏。所谓“控制球”包括用手接球、扑救后持球或捡起地面球等情形。一旦超过6秒未释放,对方将在犯规地点获得间接任意球。不过实践中,裁判通常给予一定宽容,除非明显故意拖延(如反复颠球、长时间抱球不动),否则很少严格计时判罚。VAR一般不介入此类判罚,主要依赖主裁现场判断。
禁区内犯规是否判罚点球,关键在于是否构成“可判为直接任意球的犯规”且发生在防守方罚球区内。例如:推人、拉拽、踢人、绊摔、手球(非自然位置)等,只要满足“草率、鲁莽或使用过分力量”任一条件,即应判点球。但需注意,并非所有身体接触都构成犯规——合理冲撞、附带接触或进攻方主动制造接触可能不被认定为犯规。此外,若犯规动作始于禁区外延续至区内,仍按最初发生地点判罚,即禁区外犯规则判直接任意球而非点球。
手球判罚近年争议较多。规则明确:球员故意用手/臂部触球,或手/臂部使身体不自然扩大(如高举、横向伸展),即使非主观意图,也可能被判犯规。但若手臂紧贴躯干、处于自然跑动姿势,且来球速度极快无反应时间,则通常不构成手球犯规。裁判需综合动作、距离、意图等因素判断,这也是VAR频繁介入点球争议的原因爱游戏网页版之一。
